经学生答辩,专家小组审核,汇总统计本次申请推免资格加分材料公示如下,未经答辩的材料不予加分,该材料公示3天(9月11日-13日),如果对以下加分材料有疑义,请与学院教学办公室杨传国老师联系,公示期后不再调整加分材料。联系电话02365678219,该材料同步在年级群和学院办公楼公示栏同步公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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